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《關于取消,、委托,、屬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清單》的決定
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
第 1 號
《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〈關于取消,、委托,、屬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清單〉的決定》已經(jīng)2025年1月6日省政府第六十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。
省長 梁惠玲
2025年1月26日
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《關于取消、委托,、屬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清單》的決定
省政府決定,,取消27項行政權力事項、委托33項行政許可事項,、屬地化管理16項行政權力事項,。
一、取消27項行政權力事項,。各地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實施,,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(jiān)管。
二,、委托33項行政權力事項,。各地各部門要做好落實和銜接工作。對委托的行政權力事項,,省直相關單位要及時與市,、縣辦理委托手續(xù),并向社會公示。各地要對承接的行政許可事項,,優(yōu)化辦理流程,改進審批方式,,壓縮辦理時限,,提高審批效率。
三,、屬地化管理16項行政權力事項,。屬地化執(zhí)法權力事項,省級部門負責政策標準制定,、監(jiān)督指導,,組織協(xié)調(diào)跨區(qū)域執(zhí)法和重大案件查處。按照有權必有責,、有責要擔當,、失責必追究的原則,實施屬地化執(zhí)法改革,,把查處違法行為的第一管轄和第一責任壓實,,不排斥省級主管部門對違法行為的管轄權和處罰權;必要時,,省級主管部門可以按程序對重大案件和跨區(qū)域案件實施直接管轄,。
各地各部門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(nèi)完成本部門新調(diào)整行政權力事項的落實和承接工作。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和規(guī)范事中事后監(jiān)管的部署要求,,嚴格落實監(jiān)管主體責任,,防止出現(xiàn)監(jiān)管真空。涉及市縣兩級實施的屬地化行政處罰事項,,要細化明確責任邊界,,確保承接落實到位。要依據(jù)《黑龍江省權責清單管理辦法》,,加強對取消,、委托、屬地化管理的權力事項的運行管理,。
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。2022年3月19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號公布的《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、下放,、委托,、屬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》同時廢止。
相關附件:
關聯(lián)稿件:
-
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